西安落户政策 是怎样的?:落户政策

1.根据西安市人民《关于印发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15〕15号)规定,在西安市具有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西安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落户政策

2.可按照以上规定,结合本人情况,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手续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室落户事宜落户政策。我们已责令桃园路派出所按照落户有关政策规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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