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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广州积分入户办理指南

发表时间:2019-07-20 18:17

2019年度广州积分入户办理指南

【指标总量】

2019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按8000个总量控制执行。

【申请条件】

  申请入户广州市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45周岁以下

  年龄45周岁以下,即为1973年9月30日(含当天)后出生。

(二)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社保年限计算方法:

1、社会保险计算在广州地区缴纳年限,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2、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3、以往参加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缴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四)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

  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五)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随迁条件】

  通过积分制入户的人员,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迁入本市户籍。未成年子女,指年龄为不满18周岁子女。

【排名规则】

积分—医保—居住证

1、积分制入户申请人的排名按照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2、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

3、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

4、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申请时间】

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1月6日17:00

申请流程时间安排表:

1、网上提交入户申请:10月8日-11月6日下午17点前

  申请人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承诺”后提交入户申请;

2、预审排名:11月中旬

  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完成预审,并进行排名,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汇总全市申请人员名单,初步按积分分值从高至低排名,形成“预审排名靠前人员名单”;

3、预审排名靠前人员现场核验材料:11月下旬

  预审排名靠前申请人到办理居住证所在镇(街)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提交原件核验并签名确认申报2019年度积分制入户;

4、名单公示:12月上旬

  对提交原件核验并签名确认申请的人员进行排名公示;

5、发放入户卡:12月中旬

  向获得入户资格的人员及随迁人员发放入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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